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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三门法院近几年到很多法院进行了考察学习,我们到底学到了什么?学习的结果对推进法院建设和发展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围绕这个主题,特撰写本文,供参考。
他山之石,让我们走上发展的快速道
——三门法院借鉴先进法院管理经验得以靓丽转身
朱 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中国人通过借鉴别人的优长提升自己能力的传统可谓悠久。一个人若能针对自己所缺少的营养元素去进行有机的补充,方可达到生命体的平衡,一个集体若能放眼外界,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才能快速发展、不断超越。久居落后之位,备受煎熬的三门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怀抱建设“一流法院”的美好心愿,在新一轮领导班子的带领下,勇敢地踏出“家门”,北上南下,悉心求教。三年来,我们共到全国10家先进法院进行学习考察,收获了意识的更新、思想的碰撞、精神的鞭策、信心的鼓励,今天,三门法院终于以全新的面貌靓丽转身。
责疑声纷起——参照先进法院的做法行得通吗?
当班子提出要改变三门法院落后面貌,需外出考察,向全国先进法院学习的决定时,议论声斐然,责疑声一片:别人是全国、全省的先进,先进法院就先进在案件多、硬件好、法官素质普遍高,而我们三门法院是台州最落后的法院,案件少、法官总体素质不高、经济又欠发达,怎么能学得来?到时候还不是化钱又费力?
陈崇冠院长在全院干警大会上的讲话掷地有声:我们不一定能做到“第一好”,但我们可以向“第一好”学习,能做到“第二好”就行了!
2007年12月4日至11日,我院全体班子成员赴上海市普陀区法院、山东东营中院、北京房山区法院三个全国先进法院考察学习司法管理、法官职业化模式、文化建设等方面的相关情况,首次踏出千里之外取经求证的漫漫征程。
为期6天的考察中,考察团成员马不停蹄,从南到北,从东到西,驱车行程5000多公里,历经5个省3个直辖市,所到之处,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业绩、严格的管理机制、强烈的职业向心力、昂扬的工作激情、浓厚的文化建设氛围,让考察组成员在开眼界、长见识的同时,也看到了自己与先进法院的差距,沉甸甸的压力与责任油然而生。院领导形成共识:落后的法官队伍,不可能打造一流的审判业绩,没有科学而严谨的考核机制难以促进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以改革来突破原有僵化思维,才能在“公正与效率”上有较大进步,才能赶超先进法院。
房山法院的法官助理制度、东营中院的文化建设和GPS车辆管理规定、普陀法院的考核机制被作为最珍贵的资料和范本,在党组会上被一一研读。其中普陀法院采用数据指标对各项审判执行工作科学管理的审判绩效评估体系,我们闻所未闻。该院通过数据评估,做到每季结案率超过90%,全年结案率达100%的成效,让我们惊叹和惊喜。当时我院正被审限过长困扰,而苦于无良好的制约机制,这不是最好的范本吗?党组决定以普陀法院的制度为蓝本,结合本院实际,立即修订现有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规定。
新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初稿印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时,全院上下一片哗然:“每季结案率达90%以上,那是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人均年结案200多件,那还不把人活活累死?”、“院里只考核到部门,部门自行考核到个人,这岂不是让部门负责人去做恶人?”……
制度的第一稿被各部门改得面目全非!
普陀法院能做到的,对我们法院来说难道是一个无法实现的神话?
院领导班子不信这个邪!因为他们共同亲眼目睹过,亲身感受过,他们相信别人能做到的自己也一定能做到,只是审判业绩的提升需要通过整体工作的提高来带动。那么,要借助什么样的载体来全面提升和改观我院的现有状况呢?
陈崇冠在三门法院任院长之前,曾对法官助理制度做过深入研究,其调研文章在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全国一等奖。在一个适合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法院进行试点和探索,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一直是他的夙愿。三门法院与其他法院相比案件总量与人均结案数均较少,现有的审判岗位法官素质参差不齐,不正可以通过法官助理改革,减少审判岗位法官人数,增设法官助理专司审判辅助工作,将审判权集中在少数高精尖的法官手中?岂不是可以通过法官助理制度“质变式”地提升案件质量和效率?改革前的房山法院不也正是通过法官助理改革彻底摘除“落后”的帽子,一跃成为全国模范?当陈院长把在三门法院实行法官助理改革的设想向班子成员们一提出,立即引起了共鸣。
在2007年小雄法庭试点成功后,2008年,参照房山法院做法,经中院、县委、县人大批准同意的《三门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行法官助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正式出台。为了给改革创造更多有利条件,我院实行执警一体化、组建速裁组、择优遴选审判岗位法官……一直安于现状的三门法院经历着改革前的阵痛:资深的审判员被分流到执行、后勤保障等综合部门一时难以适应、法警队与执行局合署办公有很多事项需要磨合、速裁的办案效率上不去、岗位目标责任制被修改了一稿又一稿……
当修订中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因其严格的办案指标和要求不被大多数人所接受时,2008年7月,省高院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审判绩效评估,而浙江省的这套评估体系基本上是效仿上海的做法,其总体要求与我院参照上海普陀法院制度所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规定不谋而合!
我们无意中已走在全省改革的前沿,我们所选择的向先进法院学习的方向是正确的!
于是,九易其稿的《三门县人民法院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顺势出台。目标设定、数据跟踪、成效反馈、考核制约……改革仅一年,2009年,我院各项审判指标在全省103个法院排名中不断前移。其中,办案质量迅速提升,上诉维持率位居全省第二,办案效率居全省第八,全市第一,全年结案率为98%。各类民商事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28.9天,比2006年的83天缩短了54.1天,比2008年的54天缩短了25.1天,2名速裁组法官共办结民商事案件652件,平均审理周期只有9.5天。县委李浩书记等领导在《创新思路 改革机制 严抓管理——三门法院审判效率大幅提升》简报上予以了肯定和批示。
我们借鉴了东营中院的做法,于2008年7月在浙江省率先实行GPS车辆管理,为全院每辆警车安装GPS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对车辆的时速、行驶路线、活动范围等进行全程监控,以确保驾驶员按照派车单指定的路线和区域规范运行,不出私车,不擅自更改出车路线,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同时节省了费用支出。2008年在审判、执行案件上升约500件(同比上升16.7%)的情况下,行车总里程从66万公里减少到53万公里,行车里程下降幅度为20%。2009年行车59万公里,比上年度的53万公里上升11.32%,与案件上升比例(11.92%)基本持平,车辆管理进入良性循环。省高院专程派人来我院学习,台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组也对我院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目前,GPS车辆管理卫星定位系统已在全省法院推广。
怎么也理不顺——还是到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吧!
初尝借鉴他人成功经验甜头的三门法院干警终于摒弃旧有观念,将视野逐步拓宽。
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兼执行局教导员王爱贵是一个工作经验丰富,创新意识较强的年轻干部。他认为,三门法院党组提出了推行法官助理制度改革、争创全国一流的目标,承担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的司法警察队伍也要进行职业化改革,才能与审判改革相匹配、相适应、相依存。而当前由于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司法警察队伍存在着人心散,工作积极性不高,人浮于事的现象,影响了审判工作和法院的整体形象,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没能充分发挥。他要求前往浙江青田法院学习,在探索司法警察参与执行方面开辟了一条新颖的道路。青田法院司法警察大队于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工作先进集体”,先后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8人次分别被省、市两级法院记功授奖。2007年,该院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院”和“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
2008年5月9日,在时任副院长王训爱的带领下,法警大队及执行局有关人员赴青田法院考察学习执警一体化管理模式。考察回来后,王爱贵大队长异常兴奋,代表考察团向党组递交了一份近3000字的考察报告,详细阐述了在三门法院实行执警一体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司法警察职业化改革也是必然的趋势……对现有的司法警察统一编队管理,在遇到重大执行活动、重大案件值庭、重大安全保卫事务时能统一安排、统一调配……借鉴青田法院的做法,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执行中的作用,可派驻二个中队在执行局参与执行,这既能增强执行的威慑力,又能解决编制上的人员不足问题……”。党组一致通过了考察组的建议。2008年7月,我院在全市范围率先实行执警一体化管理模式,执行局与法警队合署办公,法警队统一编队管理,法警队下设警务、送达、执行三个中队。其中的送达中队在副大队长林星女的带领下创下全年(2009年)共有效送达各类诉讼文书共计2793人次,平均送达周期为1.63天,当天送达率保持在65%以上,最高纪录当天送达率为92%的奇迹,为全院整体效率的提高奠定基础,被最高法院、省院《司法警察通讯》刊发推广。法警大队因工作业绩出色,当年荣立集体三等功。
速裁组刚组建时,两名办案法官一时难以适应案多、人少、效率要求高的快节奏工作模式,叫苦连天。院领导要求速裁组成员到速裁工作开展得较好的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萧山区法院考察学习。考察回来,当谈起考察心得,速裁组负责人、立案庭副庭长叶春娟只是连发感慨:“只有两个字——奉献、奉献!”她与她的速裁组另位三位女同志用实际行动证明了什么是真正的“奉献”——2009年,2名速裁组法官共办结民商事案件652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30.8%,平均审理周期只有9.5天!叶春娟荣立个人三等功,获三门县“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当我院的各项工作指标突飞猛进,唯独执行案件的有效执结率迟迟上不去时,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出外寻计。与公安联动较为突出的浙江安吉法院、外部执行环境营造较好的浙江海盐法院、对拒执罪打击力度较大的台州临海法院、执行流程管理较为规范的上海普陀法院均留下了我们足迹,时不我待的危机感,找到突破瓶颈的兴奋感,兑现执行承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路伴随着考察团成员们匆匆的步履。考察回来后,分管副院长章正旺信心大增,如何提高三门法院执行有效执结率的管理方案和思路很快酝酿而成,这位做事、说话一向严谨的资深领导忍不住感慨:“一旦做起来,三门法院有效执结率在全市法院进入前列是不成问题的!”果然不出所料,2010年1至3月份,我院执行局的有效执结率达到了65.5%。
法官助理制度在刑庭、民一、民二庭推行一年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我们也遇到了不少困惑,如:法官与法官助理之间的职能如何有效衔接、如何提高法官待遇、法官素质提升的有效途径有哪些等。
“我们到房山法院去,带着这些问题向我们的老师求教!”陈崇冠院长的话让法官们兴奋无比。2010年1月,院领导带着实行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及参照法官助理制度模式运行的6个业务庭的8名法官,组成13人的考察团再次北上,踏进“全国模范法院”北京市房山区法院的大门,终于又带回了一份沉甸甸的收获和一份再创三门法院辉煌的信心。
攀上“好亲戚”——原来缘份没有贫富之分
中国有句俗语:“有缘千里来相会。”我院与上海普陀法院在相互友好交流中结下了不解之缘。当我们看不懂省高院的绩效评价数据,普陀法院悉心予以分析解读;当我们竭尽全力,审判效率迅猛提速,但当前存案工作量仍在全市范围居后,上海普陀帮助我们指点迷津;当我们遭执行案件有效执结率上不去之困时,普陀法院派出执行局精干力量为我们一一指点;当我们提出两家法院是否今后结为友好法院,普陀法院的石彩英院长即率班子成员专程赶到三门法院共商交流协作事宜,并赠送珍贵 物品留念……
面对来自大都市同行们的那份真诚、热情和友善,陈崇冠院长深为感动:“我们攀上了一家好亲戚!”而普陀法院的石彩英院长和为我们两家法院牵线搭桥的王飞副院长对我们这个地处边远山区,经济落后的小法院也同样投下赞许和敬佩的目光,对我院的文化建设及能够通过科学管理短期内快速提升审判业绩十分感兴趣,对我院送达组创下的辉煌送达业绩佩服不已。2008年11月21日,两家法院领导在陈崇冠院长办公室共商法院发展前景,深入探讨管理经验,畅谈文化建设意义,相互交换了内部宣传刊物《普陀法院报》和我院《法官园地》,并就如何实现司法信息共享、工作经验互补、人才协作培养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一是签订协作商议,结为友好法院;二是指派业务骨干相互挂职锻炼;三是定期进行交流,相互借鉴、学习、交谈,以实现优势互补。交谈中,欢声笑语一片,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在考察学习过程中,我们还结交了另一家好亲戚——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两家法院领导第一次见面是在2007年的12月份。当我们带着一份虔诚的心,怀揣着仰视的心态,踏上千里之外的求学征程,房山法院张开热情的怀抱,将法官助理制度的经验和盘托出。时任院长孙国明说:“我们被三门法院的真诚所感动!”2010年1月,当我们再次踏进房山法院,现任院长蔡慧永报以同样的热情,并对我们的审判管理、送达经验、绩效评估萌发了极大的兴趣,称这是“送上门的经验”,临行时,还送我们考察组每个成员一份桃园三结义的纪念盘,并许下春暖花开时再会三门的承诺。考察中,除了两家法院之间收获了相互能借鉴各自优点的喜悦,陈崇冠院长与房山法院法官助理制度改革带头人张仲侠副院长的相知相敬之情在相互交流中也更为深切。
经最高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的推荐,我院得以参加在西部800家法院推广法官助理制度的贵阳会议。会上,陈崇冠院长又与江苏常州钟楼区法院的夏伟忠院长“攀上了亲戚”。钟楼区法院是全国首批十八家法官助理试点单位之一,自2003年1月被确定为全省首家基层法院法官职业化改革试点单位后,改革历经三轮,历时四年,积累了较多的或成功或失败的经验,透彻地了解了法官助理制度改革的重点、要点、难点到底是什么,清楚地知晓了什么样的机制才最有利于稳固改革的成果,这些经验和挫折可以让后来者少走很多弯路,迅速找到捷径。
2008年4月17日,我们考察组到达钟楼区法院,在我们的诚邀下,县人大李其明副主任也与我们一同前往考察。院长夏伟忠见到我们时露出了灿烂的微笑:“你们刚到,我们就同时收到《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介绍钟楼法院与区司法局合作设立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机制以及具体成效,你们是我们的吉星呀!”
夏院长及分管领导向我们考察组成员全面、详尽地介绍了该院的基本概况、法院特色工作、法官及法官助理制度的运行模式等。两家法院就如何争取县委、人大对法院改革的支持和帮助,如何克服、应对或避免改革中可能出现的困难、障碍、矛盾等进行了深入交谈。
2009年8月3日,夏伟忠院长带着他的中层们友好回访三门,十分凑巧的是,我们也正好收到刊登了《修德·成事·公正——三门法院文化建设显成效》一文的《人民法院报》。
“也许这就是缘份吧!”两位法院院长的双手紧紧相握……
当我们以PPT形式向远道而来的恩师汇报一年来所取得的工作成果,夏院长极为惊叹,称我们已经是一流法院,不久将来定能在全国打响。
钟楼法院的肯定是对我们的褒奖和鼓励,带有自家人的一份情意和偏袒,我们深知自己离一流的先进法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那目标已经不再是遥不可及!
在我们与普陀、钟楼两家法院的友谊不断加深过程中,2008年10月,沪、苏、浙三地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共同签署了《长江三角洲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工作协作交流协议》,并出台了《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司法协作工作规则》,要求加强长三角地区人民法院工作的协作交流,实现区域法院工作的协调发展,共同为长三角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走在了前面,三门法院的发展从此注入了新的活力,我们三家基层法院的交流协作从此也有了更强的保障和更深远的意义。
外出考察学习的意义——我们到底学到了什么?
一个落后的法院要改变现有面貌,向先进法院学习是最为有效、快捷的途径。全国先进法院很多,值得学习的工作也很多,每一次出外考察学习之前,我们都是针对自己法院当前最需解决的事项,挑选最合适的学习对象,考虑最节省的费用支出,并收集该法院大量的资料后,才慎重前往。每一次到达目的地后,我们都是非常真诚地求教,有的放矢地提问,故每到一处,往往都能给对方法院留下较好的印象,也许这也是我们外出学习均受益匪浅的主要原因之一吧。那么,我们多次的外出考察学习,对法院的建设和发展到底带来什么积极的意义呢?其意义主要有四:
一是更新了理念。三门法院因案件少、经济落后,人员素质总体不高,除个别指标外,绝大部分工作在台州法院一直较靠后,加之因长期缺少对外学习交流,所获取的信息量较少,许多法院干警很不自信,自嘲:“我不落后谁落后,我们是小法院嘛!”然而,当我们于2007年开始开展文化建设、向先进法院取经后,法院干警的理念渐渐地改变了,“建设一流法院”成为了广大干警的共同目标。以往我们法院几乎从来没有组织过中层干部出外学习,中层干部所能学到的只是从报刊中、口口相传中得知的先进法院的零星片段。先进法院的荣誉光环之下,经文字化的经验介绍登载,那些先进的做法变得让人遥不可及。而当我们走进先近的身边,零距离的接触,才得知,“先进者”也是从“后进者”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原有的他们也与我们同样的落后和无奈,他们的先进做法虽过人一等,但也可以效仿,并非原来我们所想象的只有硬件条件好的法院才可创先进。中层是法院的中坚,是法院“干活”的主力军,一个法院要挤身前列,单单依靠党组几个人的力量抓管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中层,培养好中层,故我们每次外出考察都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还借鉴了钟楼法院的“秘诀”,在管理中要求中层干部带动自己的部门创出特色,共同促进法院发展。
二是形成了共识。我们每次外出考察学习都是组织院领导、中层干部一同前往,这有利于思想和理念的统一。房山法院的张仲侠副院长曾赞赏:“你们党组成员都来了,形成共识了,哪有什么事情做不成的?你们的方法很有智慧。”第一次去上海和北京考察时,有几位院领导因为工作原因没有一同前往,党组在修订岗位目标责任制时提出每季结案率要定为90%以上,没有考察亲身体会的班子成员表示这样的指标“不可能完成”,而已经去过考察现场亲眼目睹的成员,则表示没有异议。最终的结果是我们确实完成了每季结案率达90%以上的指标。这说明了一个什么道理?说明共同去见闻容易达成共识,有助于党组意见统一、有利于增强班子凝聚力。同时,中层一同前往考察,党组根据考察内容作出的决策很容易在各部门得以贯彻落实,中层将自己考察心得向党组反馈后,开拓了党组的决策思维,并引起思想的共鸣。如叶春娟庭长考察回来后的“奉献”感言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三是加速了发展。我们的审判执行效率从全省倒数第一到全省第八,案件质量名列全省第二,有效执结率明显提高,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年终考核向前移位,群众满意度测评大幅提高……我们终于踏上了发展的快速道,开始赶超先进,引起了中院、省高院的关注,前来我院考察学习的法院也渐渐多起来。应当说,这主要应得益于先进法院给予我们的成功经验,更得益于我们选择了全国先进法院作为学习的模板,起点更高,“我们看得更远,只因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当问及三门法院短期内取得成功的核心理念,陈崇冠院长的回答平实而充满哲理:“思路决定出路。成功在于问路,失败在于摸索;找对的老师,做最完美的练习。”
四是增加了自信。我们从房山法院全盘吸收经验,只是结合实际略作修改,一年后创下的审判业绩很多指标却超越了房山。考察组全体成员在北京考察时,有幸与最高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蒋惠岭等司改办同志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座谈交流,蒋主任认为我院的法官助理改革“以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为核心”,创出了一个全新的模式,并向我们传达了中央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有关最新精神,让每一个考察组成员对我院现有所采取的司法管理模式信心倍增。原本对法官助理制度信心不是很足的个别法官疑虑顿消,他们撰写了考察体会文章,字里行间流露出对三门法院未来走向充满信心的真情实感。
后记: 撰写本文目的有三:一是回顾走过的改革路程;二是对我们曾经考察过的10家先进法院予以感恩;三是希望能给其他法院提供借鉴。
二0一0年三月二十二日 |